“电子烟”居然是毒品?!江西某女子吸食依托咪酯后主动自首

2023-10-26 08:00 举报
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刑事处罚.02女子心生悔意投案自首看到资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毒品的危害性后,邓某...

“警察同志,我来自首......”

11月1日

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

西湖分局了解到

近日

一名21岁的年轻女子邓某某

主动来到广润门派出所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吸食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

随后该女子经过尿样检测

发现依托咪酯呈阳性

01

吸食的“电子烟”一查竟是毒品

据邓某某自述,10月20日晚上,她和一群朋友聚会时,朋友介绍了一款新型电子烟,让其“尝尝鲜”。经受不起诱惑的邓某某,当即吸食了起来。

吸食后,她整个人好似飘忽忽的,身体变得麻木、手抖、头晕,意识逐渐模糊……为弄清原因,邓某某上网翻阅了一些资料,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朋友介绍的那款令人“上头”的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

而依托咪酯今年10月1日已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也就意味着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属于毒品,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刑事处罚。


02

女子心生悔意投案自首

看到资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毒品的危害性后,邓某某暗暗后怕,心生悔意。为避免自己吸毒成瘾,她决定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在广润门派出所,民警将女子带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缉毒大队进行尿样检测,发现依托咪酯呈阳性,证实邓某某吸食了依托咪酯。

在给邓某某做完笔录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告知其长期吸食依托咪酯会对身体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构成违法犯罪。

好在,依托咪酯没有传统毒品那么容易让人上瘾,邓某某吸食的量也不大,自己也有不再吸食的想法,不需要进行戒断。念及邓某某是初犯,且存在自首情节,民警对其从宽处理,对她处以了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告诫她今后千万不要再去接触依托咪酯这类新型毒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如何分辨普通电子烟和涉毒的“上头”电子烟?

记者了解到,自依托咪酯被列管后,截至11月1日,一个月内,仅南昌市西湖公安就查处了吸食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的共55人,年龄均在35岁以下。普通电子烟和涉毒的“上头”电子烟可以从外形、成分等方面分辨。

首先是外形,“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正规电子烟有生产厂家等标识,但是“上头”电子烟没有标识,是“三无产品”。

其次是成分,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警方提醒

如果大家接触到的电子烟,关联上了“上头”“飞行”“快感”等毒品圈黑话,需务必警惕,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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